6月10日22时许,哈尔滨市公安局通河县公安局前进派出所接到报警称,在江桥东侧有一女子跳江轻生,救援民警上演“生死时速”,仅用3分钟便赶到现场,奋力入水挽救跳江轻生女子生命。
当天22时,前进派出所接到报警称,在江桥东侧有一女子情绪激动,已经跨过江堤,径直向江面走去,疑似有跳江轻生倾向。
警情就是命令。收到指令后,值班副所长任廉杰带领民警贾明达、董楠、张雷、寇强夫、于明翰立即驾车前往救援,仅用时3分钟就抵达了现场。民警观察发现,此时该女子距江岸已三十多米,头部已经没入水中,前方就是深达数十米的航道深水区,一旦卷入急流后果将不堪设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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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要向前走了,我们是警察。”贾明达、张雷、寇强夫一边大声呼喊、劝说女子,一边迅速翻越江堤,果断跳入江中,在冰冷的水里一路狂奔,快速游到轻生女子身边,紧紧地拉住她的手臂。
因该女子轻生态度坚决,不配合水中救援的民警,加之夜间视野差且水深湍急,这给救援工作造成了很大难度,极大提高了救援危险性。3米、2米、1米……在几人的合力配合下,成功将轻生女子救回,所幸救援及时,女子身体并无大碍。
经了解,该女子叫刘某华,因患有失眠疾病,产生轻生想法,6月10日趁其丈夫睡着后,刘某华来到江桥东侧江边欲跳江轻生。
由于气温较低、江水冰冷,民警在仔细询问女子身体状况、确认其身体无碍后,将其带回派出所照料安抚。在民警耐心劝说下,女子解开了心结,并再三向民警表示感谢,表示以后会珍惜生命,不会再用冲动的方式解决问题,随后,民警将其安全送回至家中。
事后,入水救援的辅警张雷说,当时下水的时候,由于晚上视野差,对水深不了解,心里面还是有些顾忌的,但溺水人就在眼前,冒险才有可能救回生命。
王健南 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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